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干线车辆和收寄投递车辆上喷涂统一易识别的企业标识

来源:http://www.tjzxwl.com.cn/ 发布时间:2016-05-30 点击数:


    河北新闻网讯(王振羽、刘枫、王雪威)从张家口市邮政管理局获悉,为了深入实施《快递服务》系列国家标准,提升快递企业品牌形象,张家口市在全省率先出台了《张家口市快递企业标准化建设实施细则》(以下简称《实施细则》),从营业场所、分区管理、制度措施等方面,指导快递企业实现标准化服务。
    《实施细则》规定,上海到西宁物流快递企业营业场所按照“临街商用、面积适宜且相对稳定”的标准进行选择。市级基本型营业场所场地面积不小于20平方米,拓展型营业场所场地面积不小于40平方米;县级基本型营业场所场地面积不小于15平方米,拓展型营业场所场地面积不小于30平方米。对于基本型营业场所,要求设为业务接待区和暂存区,两者应物流隔离。拓展型营业场所在基本型营业场所的基础上,增加独立的操作、停车及装卸、充电等功能区,且营业场所的面积应与快递业务量大小相适应。
    同时,《实施细则》要求企业的营业场所、处理场所、重要档案、办公区及生活区要进行分区,严禁生活区域与其他区域混同。在显著位置标明分拣区、营业区、办公区和生活区等区域划分标识,并设置异常快件处理区和紧急疏散通道。企业的营业场所各功能区域可用标线进行分隔,保持出入畅通,方便人员、车辆及快件的进出。企业应当在其营业场所、干线车辆和收寄投递车辆上喷涂统一易识别的企业标识。
    此外,《实施细则》规定,上海到西宁物流企业在营业场所外悬挂体现快递服务组织统一服务品牌标识的标牌,包括营业场所具体名称和营业时间的营业场所标牌;在营业场所室内,悬挂服务种类、资费标准、运递时限等,以及悬挂《收寄验视制度》《禁寄物品指导目录》《投诉受理办法》《损失赔偿办法》《服务承诺》等相关制度。在快件处理场所,要求快递企业设置必要的安全标志及警示牌,如“禁止抛扔踩踏快件”等标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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