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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法禁止法院人员为当事人递材料打听案情

来源: 发布时间:2011-2-21  点击数:
 
记者周斌 最高人民法院近日出台了上海到西宁货运《关于在审判工作中防止法院内部人员干扰办案的若干规定》。规定强调,禁止人民法院工作人员和已退休人员为案件当事人及其关系人转递涉案材料、打听案情和说情打招呼。

据介绍,规定完善了法院工作人员不得私下接触案件当事人的规定,规范了为案件当事人转递涉案材料的行为,健全了法院领导干部和上级法院工作人员过问案件的"全程留痕"制度。

为了保证各项规定能够不折不扣地落到实处,上海到西宁物流规定对违反规定的法院工作人员及退休人员分别提出了批评教育、组织处理和纪律处分的惩戒措施,对违反规定并同时涉嫌犯罪的法院内部人员,还将依法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最高法纪检监察部门负责人说,规定的出台上海到青海省专线,旨在加强对法院内部人员自我约束,帮助广大干警抵御请托说情之风,不仅有利于促进公正廉洁司法,同时有利于办案干警进行自我保护。

权威解读

人情干扰"隔离墙"源头防腐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在审判工作中防止法院内部人员干扰办案的若干规定》是在什么背景下制定的?对防止法院内部人员干扰办案制定了哪些"高招"?如何落实?2月20日,《法制日报》记者就上述问题采访了最高法纪检监察部门的相关负责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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