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船舶价格指数”,以及该所与中国船东协会联合编制的《二手船买卖标准合同》,在沪正式对外发布,此举意在规范国内船舶买卖行为,突显上海乃至中国在国际船舶市场的地位。
由沪航交所独立编制的“上海船舶价格指数”,含5个综合、17个典型船舶估价。可以预见,新指数将为国际国内船舶买卖提供价格参考指针,帮助中国的船舶交易在国际船舶买卖市场中取得更多话语权。
交通运输部《船舶交易管理规定》实施后,船舶从“场外交易”进入“场内交易”。上海航交所受交通运输部委托,通过船舶交易信息平台接受各地船舶交易服务机构的船舶交易信息报送,定期汇总船舶交易信息和市场行情,其中核心信息为全国船舶买卖成交信息。
在此基础上,上海航交所放弃了根据经纪人报送数据编制指数的传统方式,而是以全国报送的真实交易数据为基础,结合全球船舶买卖、新造船、废钢船的市场数据,生成典型船舶的交易估价,并据此生成“上海船舶价格指数”。
新指数从今年4月1日试运行以来,与国际上的“波罗的海交易所船舶买卖指数”(BSPA)及“克拉克森二手船价格指数”相比,具有两个优势:一是更敏感,更能反映市场的波动;二是更具抗沉淀性,即便市场上没有成交纪录,该指数亦可根据历史成交数据,以及对市场的判断而继续运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