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进一步推进广西北部湾经济开发区的全面开放与开发,2008年5月和2009年1月,国务院先后批准设立广西钦州保税港区和南宁保税物流中心。一年多来,自治区财政厅以实际举措全力支持钦州保税港区和南宁保税物流中心的各方面建设工作。
加强领导,统筹协调。广西自治区财政厅厅长苏道俨、上海到青海物流 副厅长李杰云、曾纪芬,分别担任了自治区人民政府有关钦州保税港区和南宁保税物流中心领导小组的成员,并多次到两个保税区进行调研,及时协调解决涉及财政方面的相关问题,自治区财政厅联系两个保税区工作的法规税政处、经建处有关处室负责人,也多次到现场调研情况,研究解决问题。
积极汇报,上海到青海专线 争取财政部大力支持。财政厅领导多次率队到财政部汇报,先后邀请了财政部主管验收工作的关税司、特别关税处以及税政司的有关领导,多次亲临钦州保税港区和南宁保税物中心进行验收前的指导。
想方设法调剂资金,从资金上保障保税区的发展建设。上海到青海货运 在自治区本级财力十分困难的情况下,财政厅千方百计调剂资金,全力保证两个保税区的建设资金和封关验收的所需资金。到目前为止,共安排财政性资金7.93亿元。其中安排钦州保税港区5.77亿元,安排南宁保税物流中心2.16亿元。
积极主动参加预验收工作。预验收是国家部委正式验收必不可少的第一步,财政厅作为钦州保税港区和南宁保税物中心预验收的成员单位,与其他成员单位一起经过认真审核把关后,一致同意通过了预验收,为国家正式验收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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